姑南收贿案12月7日复审

前联邦直辖区部长东姑安南被控收贿100万令吉案件将于12月7日,由高庭法官莫哈末纳兹兰复审。

高庭副主簿官玛尤丁(Mahyuddin Mohmad Som)受询时说,案件原定今日复审,但随着条限令实施至12月6日,因此展延案件复审。

他说,法庭择定12月7日至10日以及14日至16日续审案件,并在11月13日通过电邮通知控辩双方。

现年69岁的东姑安南被控向商人陈英文收取100万令吉贿金,作为协助Nucleus地产私人有限公司获吉隆坡市政厅批准,以调高士马勒路发展计划容积率申请的酬劳。

交替控状指,东姑安南身为直辖区部长把北干那那工业私人有限公司的大众银行支票,汇入其联昌银行户口,收取陈英文的100万令吉,而他知道后者是Nucleus 地产董事,与自身公务有关系。

法官纳兹兰(Mohd Nazlan Mohd Ghazali)去年9月20日开始审讯,传召2名证人出庭供证。不过,东姑安南申请要求纳兹兰退审,因为他已接受陈英文的认罪及罚款150万令吉,这可能对其案件有偏颇。

上诉庭于今年2月裁决东姑安南收贿100万令吉案件由另一名法官审理,不过联邦法院三司在7月22日驳回上诉庭裁决,案件交回原法官纳兹兰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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